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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解放思想切入点 提升法院发展软实力

  发布时间:2008-11-28 08:25:56


    当前,随着新一轮解放思想热潮的全面展开,基层人民法院各项思想解放工作正逐步引向深入。通过近一段集中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思想的解放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成效,没有思想的大解放,就没有审判工作的大发展。审判机关唯有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准确把握解放思想的新内涵和切入点,积极探索解放思想的有效途径,将解放思想的观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才能更好地提高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软实力,增强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保证审判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更新发展理念,深刻领悟人民法院思想新解放的科学内涵

    基层人民法院在这一新的历史实践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历史起点上思想解放的科学内涵是什么?这是我们在学习讨论中必须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一定要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并要联系到我们具体的工作中去。新形势新任务给法院思想解放工作赋予新的科学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认识新事物,适应新形势。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非比寻常,压力也非比寻常,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既给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又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完善自己,以创新的方法不断推进自己,从而达到认识新事物,适应新形势的目的。  

    二是把握新要求,满足新期待。基层法院是各级法院中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审判机关,以人为本显得尤其重要。对法院工作来说,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解放思想,思想不解放或解放程度不够,就谈不上“以人为本”。在解放思想过程中,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司法为民的着眼点,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司法为民的注重点,把作风建设作为执法为民的关键点,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不断增强,维护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在潜移默化间增强与群众的亲和力,坚持换位思考,在骨子里真正心系百姓、重视百姓、善待百姓,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新定位,开创新局面。要结合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以战略眼光认识法院工作,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定位、思想方法定位、司法理念定位,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定不移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结合市情、院情的新变化,积极谋划法院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以扎扎实实的成效保证发展过程的连续性,以建设可持续的司法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影响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抓住关键环节,以思想新解放助推法院软实力大提升    

    如何在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的同时,通过解放思想这一有利“法宝”,切实找准思想解放的有效途径和工作切入点,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跨越,提高法院发展软实力,是我们必须积极应对的问题。我认为基层法院要实现思想的新解放必须从以下五个关键环节做起:

    1.明确执法理念,确立宗旨观念。从解放思想本身看,是一个长久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客观事物不断变化,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必须随之发展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实践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 思想的大解放,将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有利于深刻领会“三个至上”的精神内涵,坚定政治方向,树立法治信念,引导广大基层法官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学习,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

    2.保障服务民生,深化为民举措。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党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的重要渠道,司法为民是党的执政为民要求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就是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当作法院工作评价根本标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得到反映和解决,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做成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真正将法律精神融入公民生活,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3.狠抓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立司法效益意识,将司法效益作为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在个案的审判、执行中,不单纯追求法律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得当,更要看重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彻底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是否做到了案结事了,减轻了社会不和谐因素。要切实摒弃单独的就案办案思想,把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处理案件的最终目标,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4.增强竞争意识,建立评价机制。要建立新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尽可能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标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表现,如不能只看办了多少案件,还要看化解了多少矛盾;不光看抓了多少人,还要看解决了多少问题等,以新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新的工作实践,促进法院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同时也要认真分析法院管理中的不足和漏洞,完善管理机制,改革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创建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科学管理体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5.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学习本领。建设学习型法院,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是主动顺应时代要求,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的现实需要,是队伍建设中一项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也是目前形势下提高司法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把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重视学习新颁布法律,准确掌握立法意图、条文内涵,以确保能准确适用法律。在加强专业培训的同时,要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上,尽可能多地把调解、审判、处理案件纠纷放到农村、社区现场,既教育群众,也教育自己,确保司法公正性和廉洁性。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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