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官,你可一定要将这面锦旗挂在你办公室,这是我的一份心意,那天你忙的连饭都没吃,只为了缩短办案时间,让我早日拿到欠款为儿子治病,真是感激不尽啊......”,5月28日一大早,案件当事人王女士带着绣有‘百姓青天,廉明公正’的锦旗和感谢信从郑州赶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感谢办理此案件的法官韩宁。
原来,王某于2015年借与李某十万块钱,口头约定月息3分,李某签有借条。期间,李某向王某支付利息15000元,但借款到期后李某一直未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2018年1月,王某将其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韩宁了解到案件当事人王某儿子被查出患有癌症,急需大笔的资金作为治疗费,一家经济已十分拮据。为缩减程序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韩法官当即开通“快速审理绿色通道”,将该案提前受理。庭审中,李某辩称向王某借款十万元属实,但已偿还的15000元属本金,并非利息,现尚欠借款85000元本金未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李某向王某借款十万元的事实,有借条在卷佐证,借贷关系明确,依法受法律保护,且王某并不认可已偿还的15000元系本金的说法,李某也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故王某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十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仅用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王某很快就拿到了儿子的救命钱。看着病床上的儿子得以顺利救治,王某内心充满感激,遂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给该院法官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