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档案
姓名:陈鹏
职务: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荣誉:被评为全市法院2017年度执行攻坚活动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年365天,他执结325起案件;妻子分娩、母亲手术、孩子重病,他都因执行办案不在他们身边……他,叫陈鹏,是一名执行干警。
4月25日下午,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记者见到了陈鹏。也许是下雨的缘故,往日挤满人的办公室、走廊,显得有点儿空旷。陈鹏的电话却一个接着一个。“都是当事人的。”他不好意思地笑道。
今年35岁的陈鹏从部队转业来到法院,先是在法庭工作,2012年被调入执行局。6年来,陈鹏执结了不少案件,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在陈鹏看来,执行工作最重要的是相互理解。
“我又没犯法,凭什么让我跟你们一起去法院……”“大姐,法院不会平白无故冤枉好人的,我们手上有证据,这次请您去法院,就是说说这件事怎么办……”2017年11月17日8时许,在塘坊李社区的一条街道上,陈鹏找到了正在卖烧饼的被执行人赵某。
赵某老家在建安区,离婚后来到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村张乡塘坊李社区,借住在亲戚李某家,以卖烧饼为生。2011年9月,李某的朋友翟某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许昌某汽车贸易公司买了一辆车,担保人为赵某。2014年11月,因翟某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还清剩余款项,许昌某汽车贸易公司将翟某、赵某告上法庭并胜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鹏多方查找翟某的下落及其财产,但均无收获。陈鹏认为,只有找到担保人赵某,此案才有可能出现转机。
面对激动的赵某,陈鹏一面劝她不要着急,一面让她通知家人前来照看烧饼摊。初冬的清晨,寒气逼人,陈鹏一直等到赵某将刚出炉的烧饼卖完,其家人赶到现场后,才将其带回法院。
在法院,赵某不承认在合同上签过字。考虑到赵某文化程度不高,名字有可能被人冒签,谨慎的陈鹏当场让赵某在空白纸上写下名字,与合同中担保人的笔迹多次进行对比,发现两者完全吻合。陈鹏设身处地地劝说赵某,希望其实话实说。慢慢地,赵某敞开心扉,承认替人担保的事,说当时只是为李某帮个小忙,谁知道竟惹来了大麻烦。
捋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陈鹏当即联系到案件的关键人李某。得知赵某被牵连,李某立刻赶到法院,表示愿意替赵某先行还款5万元,承诺剩余的欠款年底还清,并在执行和解协议上为赵某签字担保。
“为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这些年,法院专项执行活动一个接着一个。每天早出晚归,不分昼夜连轴转,早已成为我们的日常。逢年过节,别人阖家欢乐,却是我们最忙的时候。”陈鹏告诉记者。
陈鹏的儿子生于2017年5月4日14时许,当时的陈鹏正远在江苏省常州市办理一起房产查封及账户冻结执行案件。“其实,那天离我老婆的预产期还有几天。当时,我正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一笔款项,但不能网上划扣。为防止被执行人非法转移财产,我就去了常州,想着就3天,应该没事。没想到,正在银行办业务时,突然接到家人电话,说我老婆住院了。等事办完了,我儿子已经出生了。”谈及此事,陈鹏直言亏欠家人。
不光儿子出生陈鹏不在身边,老母亲患急性脊髓炎前往南京治疗,儿子突患急性肺炎住进ICU重症监护室,他都战斗在执行一线。
“非常心疼我老婆,孩子、老人都是她照顾。我曾跟我老婆说,你有啥要求,我都满足你,只要力所能及!”陈鹏笑中带着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