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带着法官到城关镇民主街膳养园养老院,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十里铺镇马园村村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宋某上门立案,协同法律援助律师孟庆华,在襄城县委统战部扶贫干部李艳粉和马园村支部书记罗殿成的陪同下,当场为宋某办理立案手续,经请示院领导对宋某缓交了诉讼费。
据了解,宋某今年64岁,育有一男二女。早年与妻子离婚。两个女儿均已成家,一个儿子被判刑。2012年患了偏瘫,至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期间一直由宋某的父亲照顾。去年80多岁的老父亲身体每况愈下,无力继续照顾,只得把宋某送往养老院。鉴于宋某的实际情况,2016年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此,包村干部和村里多次协调,与他大女儿联系后,大女儿明确表示不愿赡养,也无法和小女儿、儿子取得联系。为解决宋某的养老问题,经本人同意,起诉要求儿女赡养。
自脱贫攻坚以来,襄城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办理涉及建档立案贫困户的案件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着力为困难群众撑起司法“保护伞”,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