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麦岭法庭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该庭今年共结案176起,其中调解结案144起,调解率达82%。11月10日,麦岭法庭一日成功调解四起离婚案件,创下了该庭今年单天调结离婚案件的最高纪录。
用“法”字教育人。在连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丈夫的张某酗酒成性,且酒后经常对连某进行打骂。连某忍无可忍,于今年9月份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在案件开庭前,冯文献庭长与被告所在村的干部进行沟通,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得悉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后,于11月10日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冯文献庭长抓住主要矛盾,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是违法的,使张某真正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张某当庭向妻子道歉,以求谅解。连某看到张某态度诚恳,最终同意与张某重归于好。
用“情”字感化人。原告王某与被告胡某结婚不到两年即到法庭离婚,考虑到其儿子尚不足周岁,且双方矛盾并没有发展到离婚的地步,案件承办人员樊高峰从一开始即确立了对此案进行调和的工作思路。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温情感化,帮助当事人分析产生矛盾的原因,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从夫妻双方讲到双方父母,最后又讲到了因离婚所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还举了许多平素收集的因父母离异而给子女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案例,到最后,原被告均感动地流下了眼泪,表示一定要好好生活,共建幸福家庭。
用“细”字找突破。在李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庭前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调解下,对婚姻问题已基本达成了一致,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因今年5月份粜麦的一笔麦款7000元双方争执不下。李某说是妻子王某把麦卖了,而王某则说自己并没有卖麦。案件承办人员王二朝回忆起了在上一次的调解中,王某曾经说自己已一年没回家了,与李某互不联系。而在本次调解中询问王某时,王某曾说李某懒惰成性,把今年收的麦随意堆放在墙角,导致麦子发霉。案件承办人当即抓住了这一细节,询问王某已一年未回家还如何知道麦子发霉的事,王某自知说漏了嘴,最终承认了卖麦的事实,同意给付王某一半麦款,案件最终得以调结。
用“理”字说服人。在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因性格不合,婚后经常生气吵架,且长期分居,妻子王某为了生计,一个人在外地做小生意,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11月10日开庭前的调解过程中,李某说王某在外做生意发财了,应给他50000元作为补偿,否则就不同意离婚,并扬言这样做就是为了拖住原告,不让其好好过日子。面对李某这一无理要求,冯文献庭长不急不躁,从情理着手,与被告进行沟通,指出其所作所为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是害人害已。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最终与原告友好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