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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法制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08-12-04 17:42:55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许昌县法院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组织该院法官,成立法律流动宣传队,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挂图,利用宣传单、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的“五进”普法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详细讲解参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性质、意义及具体形式,讲法律、讲政策,寓法于情、寓法于理,使广大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同时,把便民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印在便民服务卡上,发放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法律咨询、安全救助等服务。通过宣传,再次掀起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高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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