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除恶联络员以及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各院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市中院通报了专项斗争的近期开展情况、张宝生副院长传达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胡五岳市长在第71次市委常委会上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讲话精神。最后韩玉芬院长对全市法院涉黑涉恶刑事审判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院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作为政治任务抓稳树牢,各基层院要发挥“一把手”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的位置进行安排部署,筑牢基层政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注重理论学习。各院要在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基础上,要深刻领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加强刑事审判理论的学习,精准掌握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全市法院要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对于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定性要准确,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
四是提高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在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时,要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办案周期,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针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步形成统一的证据裁判标准,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