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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3 17:24:24


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1

李鑫

2

张晋

3

张志强

4

郭朝阳

5

赵于凯

6

李满

7

王宇阳

8

王奕森

9

何钱钱

10

李博

11

李咏奇

12

陈永亮

13

刘宁

14

何英豪

15

孟庆迪

16

彭昌禹

17

张畅

18

任晓菲

19

李莹

20

范琳琳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9月8日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前进路与魏文路交叉口)西门集合。

三、考生须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弃权。进入面试区域的考生,请勿高声喧哗,严禁携带手机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2.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3.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4.本次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共3道题目。10分钟包括每题的阅读和答题时间;考生可逐一回答,也可统一审题后统一回答,语言尽可能简洁明了。桌子上有一张题纸和一张草稿纸,注意不要在题纸上做任何记号。请看题后逐题回答。每道试题看完后,请直接回答问题,每个问题回答完毕,请说“回答完毕”。在最后1分钟,计时员会给时间提醒。

5.考生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工作单位、职务、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6.面试过程中,考生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记录答题要点等,但不得在考生用题上涂写。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答题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及时停止答题。

7.面试时,如果发现与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要主动在面试开始之前向主考官提出。如果考生与面试考官有以上回避关系而没有提出回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该考生的录用资格。

8.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9.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面试结束后考生到休息室休息,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休息室。

监督电话:0374-2929128     

联系电话:0374-2929197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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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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