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主动约法官履行赔偿义务
(一)基本案情
2月2日早上8点,正在参加许昌中院组织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长葛市法院东区执行小组的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自称陈X锋的人,要求执行法官赶到其所在辖区法庭,要求履行该法官正在执行的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件的赔偿义务。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法庭,经了解才恍然大悟,案情原来是这样的。申请人陈X杰在其开办的工厂工作时受伤,双方发生纷争。后被法院判令被执行人陈X锋赔偿陈X杰各种费用23万余元,陈X锋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原告申请执行,因赔偿数额大,陈X锋一次性赔偿困难,陈X锋不敢直接面对原告作出分期分批给付陈X杰部分赔偿款。陈X锋面对法院开展的轰轰烈烈的“双节会战”及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的压力,深感如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就可能深陷牢狱,甚至付出深痛代价。于是就出现了上述的一幕,按月主动约执行法官先偿还赔偿款2万元并对下余赔偿款作出还款保证。
(二)典型意义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震慑于执行威力,及时联系法官履行还款义务,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要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社会上形成更强大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