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马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禹州法院判决被告马某、刘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25万元及利息88666.67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马某有能力履行但一直推诿逃避。后法院将马某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3月,被执行人马某准备和家人出境旅游时,因被纳入黑名单不能办理护照而无法出境,迫于失信压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马某显然具有履行能力,但其躲避执行,致使无法执行。法院将其录入“黑名单”后,限制其出境出游,促使马某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例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执行,不得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