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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联合惩戒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五

  发布时间:2018-04-28 09:17:30


    原告许昌金石商品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李某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结算时李某下欠货款366924.3元,原告诉至法院,判令:被告李某给付原告货款366924.3元及违约金。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3月,参与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李某得知自己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参选,意识到自己当初不还钱的严重后果,急忙赶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黑名单”的震慑力越来越强,已经从日常的金融信用惩戒延伸至政治民主生活,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为契机,对被纳入“黑名单”者给予建议取消候选资格的审查意见,这说明在强大的惩戒系统面前,“老赖”必将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张辉    

文章出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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