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崔法官,你为了我的案件费尽了周折,在我的生意快要坚持不下去时候你们查到了被执行人的存款,这真是雪中送炭啊!”9月20日,申请人陈某和其律师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向在执行过程中不抛弃、不放弃的办案法官送锦旗致谢。
刘某经营一家发饰品公司,因生意需要常年在陈某经营的洗涤用品店进购化纤油剂,截止2015年7月共计欠款9829元。陈某多次索要未果将其告上法庭。2018年1月,法院判决刘某支付陈某该笔货款。
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崔建涛接到该案后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刘某名下财产,但未发现财产线索。刘某不仅电话联系不上,也拒不报告财产状况。而申请人陈某又生意失败,急需用钱,崔建涛决定去刘某位于禹州市农村的家中寻找其下落。
经过长途奔波,崔建涛到达刘某所在村委会。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刘某住所,发现其家门口还张贴着禹州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为了深入了解刘某的生活状况,崔建涛主动向附近乡邻了解情况。经过询问得知刘某一家多人都债务缠身,常年在外躲债很少回到村里,多个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曾来执行过。
得知这一线索,崔建涛并没有放弃。他猜想刘某为了逃避执行肯定不会用银行卡去存款,有可能通过办理定期存折等方式进行交易。他第一时间到乡里的几家银行进行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农业银行查到刘某的定期存款共计28000元。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当即冻结、划扣执行款及诉讼费共计9879元。
拿到执行款的陈某既高兴又感激,她特意制作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的锦旗送给崔建涛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