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确无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是“釜底抽薪”,执行当下寥寥无几的实物财产,还是“放水养鱼”,给被执行人一段时间,让被执行人挣钱后还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选择了后者。“感谢执行法官的人性化执法,我一定把这个小店经营好,明年年底前把帐全部还清。”10月11日,在魏都区法院执行局,保留了店面的被执行人苏某在感谢执行法官的同时再次表明自己还账的态度与决心。
苏某原本经营一家美容小店,每月颇有盈利。2015年8月,苏某以每月2分利息向张某借款100万元用以扩大经营,利息每月结算。但店面扩大后,各种费用剧增,加之利息支出,苏某生意逐步陷入困境。苦苦支撑2年多后,苏某于2017年11月又将店面迁回原来的小店,归还张某50万元后,再也无力偿还剩余借款。
2018年4月,张某起诉苏某,要求归还剩余50万借款及利息,两个月后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但苏某仍未履行判决。
2018年8月,张某申请对此案强制执行。经查,苏某名下无住房、无财产,其经营的小店房子是租的。
国庆节期间,执行法官对苏某进行拘传。通过执行法官讲理释法,苏某向父母、姊妹、亲戚多方求助,最终,其家人在20多个小时内凑到20万元,剩余的30万元即便是集全家之力也无力支付了。
“她店里还有几台美容机器,我要求把这几台机器查封拍卖了,还能凑个一万多元吧?”看到苏某及其家人实在拿不出来钱了,张某说道。
“法官同志,那个小店可是我赖以生存的本钱啊,没了这个店,我生活都成问题,更别提还钱了!”苏某请求道。
在苏某的带领下,执行法官和张某一起来到苏某经营的美容小店内,只见50多平方的小店摆着几张美容床与几台美容仪器。苏某说,这些美容仪器当初她购买的时候总共花了2万多元。
实地了解详情后,执行法官决定对此案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措施。“拍卖美容仪器合法合规,但若将这些美容仪现在查封拍卖,最多也就是卖个万把块钱,这对下余的执行款是杯水车薪,倒不如让苏某继续经营,她的美容店现在运转正常,让她用营业收入还债,这样的话你的钱才有可能全部要回。”执行法官对张某劝说道。
在执行法官的分析下,张某连连点头表示言之有理。之后,在苏某的美容店内,张某与苏某达成和解协议,苏某于2019年12月前归还张某30万元,张某放弃利息收入。
拿着和解协议,苏某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店保留了,我的生活也有了保障,我一定不辜负法官同志对我的信任,全部履行协议。”苏某一再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