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重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许昌市某高中的张老师却被自己的学生坑得不轻。“都怪我太相信自己的学生,又缺法律知识,如今形成这个局面,我就得负责。”10月30日一大早,张老师就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告知执行法官他已凑齐大部分执行款,希望能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
2017年1月,张老师的学生孔某因生意需要,向刘某借款3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2分。但刘某要求孔某找一个有正式职业的人为其借款做担保,孔某便想到自己昔日的恩师张老师。张老师对他一向不薄,应该会帮他这个忙。在孔某的恳请下,张老师同意作为担保人并在孔某借条上签字。
因孔某未能如约归还借款,2018年3月,刘某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两个月后,法院经审理判决孔某归还借款35万元及利息,张老师也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孔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9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2018年10月12日,此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崔建涛依照程序向孔某、张老师发放相关执行手续,并要求二人申报财产。而此时的孔某却玩起了“失联”,无论是法院还是刘某,甚至是张老师都无法找到他了。
10月18日,张老师主动到法院申报自己名下几套住房与一辆私家车,这与该院通过全国法院“总队总”网络查控系统所掌控事实基本相符。但张老师也向崔建涛一再诉说委屈:自己碍于面子,为学生孔某借款一事做了担保。这些钱都被孔某拿走了,他一分也没没用,现在他却成了被执行人,法院要执行他的财产,他也太亏了!
崔建涛先是耐心听完张老师诉说,然而又详细向张老师解释:作为连带担保人,他所要承担的还款责任与孔某相同。刘某既可以要求孔某还款,也可以要求法院直接执行张老师财产。而孔某无工作,法院也没有查询到孔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刘某要求查封张老师住房符合法律规定。但崔建涛同时告诉张老师,他可以在履行执行义务后,向孔某追偿债务,要求孔某支付他代为偿还的全部欠款。
张老师听了崔建涛的释法说理后,频频点头。10月30日,张老师再次来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执行义务。在崔建涛的主持下,张老师和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张老师当日偿还刘某29万余元,剩余的连利息在内的12.7万元于2019年5月1日前全部还清。
“作为一名老师,我对学生感情很深,没想到现在却成了被执行人。幸亏崔法官告知我可向孔某追偿,下一步我会正确行使权利,把这笔钱讨回来。”拿着崔建涛帮他复印的相关追偿手续,张老师理性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