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襄城法院五项工作促和谐执行

  发布时间:2008-12-11 15:44:33


    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的重用途径之一,执行是司法过程中很重要的环节,也是很大的难题。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着力做好以下五项工作,有效的促进的和谐执法进程。

    一是深入学习。该院执行局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后,就组织学习新诉讼法的精神,要求熟练掌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执行干警的权力,并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办案,着重保护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权益。另外,该院执行局还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民法学的有关理论,着重掌握有关实体罚的有关规定,并在执行工作中很好的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到既合理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制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还可以有利于执行,三全其美。

    二是礼貌待人。不管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来到执行局,执行人员都热情的对待,先倒上一杯热茶,再耐心的做工作。在这样一个和谐的环境下,即使被执行人有临时的困难,执行人员没有执行到任何的财产,也会得到申请人的谅解,并且他们很可能会达成和解,尽可能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最终促进执行工作的进展,缓解了执行“危机”。

    三是法律宣传。该院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来访申请人进行法律讲解,对他们不理解我们工作的方面和法律规定的工作期限进行说明,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对于被执行人,告诉他他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并督促他尽快的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及在规定期限不履行应负的法律责任。通过我们的法律讲解,使许多的被申请人包括申请人都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并自觉的遵守法律。这样,在执法的过程中,无形的就宣传了法律知识,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

    四是加强监督。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主动的把我们的执行程序公开,以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有利于提高执法的透明度,更容易让被执行人接受我们的工作,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时在执法的过程中我们还邀请鉴定机构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人参加,以使我们执法过程中扣押的物品明确细致的记载于扣押清单上,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另外,该执行局同样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五是加强廉政教育。对于我们的干警,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群,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维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权益为重点,围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广大干警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干警集体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7570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