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本来想缓几天筹钱。都是我的不对,请你谅解……”近日,被执行人崔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边向该案的申请人、邻居张某道歉,边将4万余元执行款交到张某手中。
张某在许昌东区某小区居住,2018年初,她在正常出小区单元楼时,晨跑回来的邻居崔某倒退着从外进入单元楼,不慎将她撞倒,造成胳膊肘骨折。经协商赔偿未果,张某将崔某告上法庭。该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崔某赔偿张某5万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6000元,剩余赔偿于7月底前支付完毕。
协议生效后,崔某并未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王治斌接到该案后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崔某名下财产,发现其账户只有少量存款。而崔某居住房屋又登记在其儿子名下,想要强制执行并没有那么容易。
在王治斌研究如何促进该案执结时,申请人张某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崔某在小区楼下门面房经营着一家小卖部。王治斌考虑到现在很多顾客都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付款,崔某应该有很可观的营业收入。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使该案圆满执结,他决定上门进行调查,并对崔某展开释法工作。
11月22日一大早,王治斌来到崔某经营的小卖部,面对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崔某吃了一惊。王治斌让崔某拿出手机,发现其微信、支付宝余额总计3万余元。“之前多次给你联系你都说没钱,这下你还怎么解释?你的行为已经是在逃避执行了,还想受到拒执罪打击吗?你和张某作为邻居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这样心里能说得过去吗?”王治斌的连环三问使崔某羞愧地低下了头,他承诺尽快筹齐现金,履行法律义务。
当天下午,崔某便来到法院将剩余44000元全部履行完毕,并向张某致歉,张某表示谅解,两人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