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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拒付赡养费 耐心劝解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8-12-06 08:44:04


    鸦有反哺,羊有跪乳,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有些人却道德失范,以种种理由不赡养老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

    12月3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就成功执结一起儿子拒付赡养费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某在案件承办人师旭磊的耐心劝诫及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全部付清了拖欠的赡养费,让中风卧床的老父亲拿到了“救命钱”,唤回了缺失已久的亲情。

    单大娘与老伴刘大爷年已古稀,育有一子一女。老两口虽然年迈但身体一直硬朗,二人经多年奋斗在襄城县县城有一栋门面楼,门面楼的房租也能保证二人的日常开销。想来应该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光景,但是,他们却遇到了一个不孝儿。

    2014年3月,其子刘某某称要更好地照顾两位老人,于是将两位老人接到自己的住处。后两位老人基于对儿子的信任便将门面楼所有权转给了儿子。2017年4月,单大娘的老伴刘某突发脑梗,落下了半身不遂的毛病,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2018年3月刘大爷由于病情加重,急等用钱看病,而此时,刘某某竟称没有钱给刘大爷看病,还将来家中看望两位老人的妹妹打伤。

    一气之下,单大娘便将不孝的儿子告上了法庭。后经襄城县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后,刘某某同意将门面楼每年的租金7800元交给母亲。可回家后单大娘索要租金给刘大爷看病时,刘某某又各种推脱称自己没有钱。万般无奈下,单大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师旭磊接到案子后考虑到该案的紧迫性,立即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手续,并电话联系其本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但刘某依然借口生活窘迫拒绝履行。

    次日,执行干警师旭磊经调查得知,刘某某除在村里拥有宅基地住房外,在县城还有两套住房,其名下有50余万元存款。面对刘某某的百般推诿,执行干警师旭磊将其拘传到法院,拿出查询的银行账单,更耐下心来向刘某某释法明理,告知他:尽孝心、尽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子女都应该做到。同时,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虐待遗弃老人会构成犯罪,若继续不配合法院执行将面临刑事处罚。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悉心劝导,看着自己的谎言被揭穿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刘某某主动打电话联系妻子,将执行款送到法院,并写下悔过书保证以后尽到赡养义务。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对不赡养老人的案件,我们受理一起,执结一起,绝不姑息。在此奉劝此类‘老赖’,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不要心存侥幸。对于那些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襄城县法院将会严厉惩戒,坚决打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襄城县法院院长秦学海表示。

责任编辑: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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