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因城中村拆迁改造而搬离原住址,从而造成被执行人难寻,是很多执行法官都遇到过的问题。面对这一难题,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支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争取办事处、社区的帮助,取得较好成效。
“找不到被执行人,我以为这个案件都没啥希望了,没想到20多天我就拿到了全部执行款,真的不敢相信!”12月24日,朱女士在魏都区人民法院领取了全部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朱女士家住郑州市,2017年8月23日,她到许昌探访亲友,在某街道步行时,被韩某驾驶的无牌照四轮机动车撞伤。朱女士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韩某并未对朱女士进行赔偿。
2018年4月,此案经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韩某赔偿朱女士医疗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等各项费用17700元。
判决后,韩某迟迟不履行判决。2018年12月3日,朱女士在无奈之下,申请对此案强制执行。
此案承办法官对韩某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查,韩某无工资账户、无存款和其他动产。随后,执行法官一行按照判决书地址找寻韩某,到地方后,却发现因城中村改造,韩某家已在不久前被拆迁。执行法官抱着一丝希望来到辖区派出所,但韩某户籍信息仍为原信息。
在查控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找不到被执行人就无从下手执行案件。执行法官遂将此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在魏都区委的协调下,韩某原所在办事处同意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发动社区力量,问询查找韩某现住址。韩某原所在社区依靠基层工作优势,在短短的两天内就打听到韩某新的确切地址。
依照社区干部提供新地址,执行法官顺利找到韩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想着申请人是外地的,我又搬了新家,恁不好找我,这钱我缓缓再给她,真没想到恁竟然这么快就能找到我。”韩某说道。
在执行法官批评释法下,韩某与朱女士达成和解,韩某支付朱女士17000元了结此案。
“执行工作不是靠我们一己之力就能干好的,我们在执行案件时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得到很多部门倾力帮助,这也是我们能快速执结案件的原因之一。”此案的执行法官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