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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法院春节脚步不停歇,撸起袖子干执行

发布时间:2019-02-03 08:40:49


    从农历小年到腊月二十八,每天早上天还未亮,许昌法院执行工作群里就已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情景:“**法院集合完毕,第六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开始”、“从被执行人家中成功拘传一名长期外出躲避的老赖”、“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现场履行”......己亥新年的脚步临近,此刻本应是举家团聚、恭迎佳节的时候,然而许昌两级法院的执行干警却依旧忙碌在办案一线,脚步不停,捷报频传。

    据悉,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在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执行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省法院视频工作会的会议精神,扩大执行工作声势,规范执行行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冬季执行办案竞赛的通知》、《关于在春节期间持续开展执行行动的通知》以及《在春节期间开展执行工作的若干要求》,要求两级法院执行局紧抓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重点针对1800余起涉民生、小标的、超六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同时注意执行工作的规范安全,向全市人民展现出规范、高效的执行队伍形象。

    一、集中力量突击执行,从早到晚不停歇

    按照市中院的统一要求,春节假期前夕,两级法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采取小规模、常态化、不间断的模式,有计划、有部署的集中办案。长葛法院一把手院长杨明俊亲自带队执行,一天内拘传被执行人20人,执结案件2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19万。鄢陵法院连续六天开展涉民生、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出动警力100人次,辗转县城和多个乡镇,拘传被执行人近70人。襄城县法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夜间突击执行,直至午夜11点将被执行人带回看守所。腊月二十三至二十八日,两级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310件,到位案款近2000万。

    二、两级法院协同办案,审判庭巧拘被执行人

    1月2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接到第一分局禹州法院执行局的报告,该院受理的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吴某长期躲避、行踪不定,而当天上午吴某恰好有一起上诉案件将要在市中院开庭审理,希望市中院协同配合,将该被执行人拘留到案。市中院执行局一方面立即联系上诉案件的主审法官,确定案件的开庭时间;另一方面安排干警悄悄前往审判庭确定被执行人身份,避免打草惊蛇。待案件开庭后,安排法警在审判庭门口守株待兔。禹州法院的承办法官也及时赶到现场,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拘留手续,两级法院合力成功将被执行人拘留到案,案件取得巨大进展。

    三、民生案款集中发放,农民工喜迎新年

    为尽全力保障农民工兄弟们的合法权益,市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在元旦、春节前期全面排查了涉农民工案件,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涉民生案件活动期间,全市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和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130件,执行到位案款3700万元。1月28日、2月2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及鄢陵县人民法院先后举行“农民工工资执行款发放仪式”,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400余万元,向社会传递法律保障民生的坚定决心。农民工兄弟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开开心心过大年。

    四、综合运用惩戒手段,敦促案件自动履行

    在开展执行活动的同时,许昌法院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营造依法严惩“老赖”的声势,及时宣传执行工作成果。禹州法院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20人,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魏都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工作措施,发布一批典型执行案例。建安区法院邀请纪委干部介入执行案件,约谈村组干部,敦促涉特殊主体案件限期履行。

    春节假期期间,许昌两级法院还将继续保持执行不间断的工作态势,用执行利剑捍卫法律尊严,为许昌地区的广大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农历新年。

    长葛市法院:院长带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1月30日早上5点半,气温低至零下,大雾还没散去,市法院近30名干警已整装待发,准备前往“老赖”家中!

    长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俊现场指导:“今天执行的涉民生案件是春节期间法院执行的重头戏,我们要一直保持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严厉制裁。今天天气不太好,能见度比较低,希望各位干警在积极联系当事人、拘传被执行人的同时,注意安全!”

    “出发!”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分为两组开始执行行动。

    当天,执行干警们奔波于我市各镇(办事处)强制拘传“老赖”20人,拘留8人,执结案件2件,和解8件,到位案款19万元。

    禹州市法院:执行干警耐心调解

    当场执结四万余元执行款

    “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的案件能执行下来,你们跑了这么多趟。”申请人郭某向执行干警表达谢意。近日,在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劝导下,郭某和案外人达成协议,郭某现场就拿到了执行款。

    被告王某由于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郭某借款近3万元,并给郭某出具借条一份。到期后,王某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郭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及其妻子偿还原告郭某借款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所有的航吊一台进行查封,并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流拍后,郭某要求以最后一次拍卖底价抵偿,法院裁定该航吊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郭某所有。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决定对查封的航吊进行现场拆除,直接交付给郭某。执行干警赶到执行现场后,发现案外人吴某正在使用该航吊。考虑到既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又不影响吴某的正常使用,执行干警路玉卿耐心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吴某出价4.2万元将航吊买下,并现场将钱款转给了郭某,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襄城县法院:高效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2019年1月25日,当事人张某带着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执法如山”的锦旗走进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该院及承办干警高效执行、公正执法表示真诚感谢。

    2019年1月17日,张某因婚姻家庭纠纷向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夫郝某某。在接到案件后,虽然年轻却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执行员师旭磊就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同时实地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对其进行了大量释法析理和心理公关后,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于1月22日主动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5万元涉案款。该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短短5天时间。来送锦旗的张某某感动地说:“襄城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尽职尽责、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让我很感动,我只有送上锦旗来表达我的感谢的”。

    魏都法院:讨回36万救命钱让困难申请人过好年

    “李局长,我是来为您和王法官送锦旗的,感谢法院为我讨回执行款,我们一家人这下能过个好年了!”农历腊月二十八一大早,金女士来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表示感谢。

    2013年,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朋友金某介绍向程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王某让自己的朋友陈某、向某、孙某对该笔借款提供保证。2016年,程某将该债权转让给金某,并通知了债务人王某。金某随后多次索要该笔欠款未果将王某及担保人告上法庭。2017年,法院判决王某返还金某该笔借款及利息,陈某、向某、孙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对方拒不履行,金某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的王某因公司破产生意失败早已不知去向,执行干警接过了解得知金某的丈夫身体不好,无法外出打工,其公婆近两年又重病缠身,生活重担压在她一个人身上,急需用钱缓解经济困境。王治斌思来想去,决定先从三名担保人入手,他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逐个查找陈某、向某、孙某名下财产线索,最终发现了孙某名下一套房产。

    通过查证,王治斌了解到孙某以该套房产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5万元,而该案涉案金额及利息已达40余万元,如果将该房屋查封拍卖,扣除银行优先受偿价款,剩余欠款也无法抵偿该笔债务及利息。王治斌决定通过做陈某、向某、孙某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法律义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经过多次电话释法沟通,陈某三人迫于执行压力表示愿意履行,但只能在能力范围内还款20万元。王治斌遂通知三人来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三人承诺愿意共同还款36万元,金某自愿放弃剩余利息。当天,金某便收到该笔款项,对王治斌法官的公正执法、为民负责表示感谢。

    春节将至,许昌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脚步不停歇,执行还将继续!“老赖”们及时还钱吧!为自己一家,也为别人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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