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同志没有喝一口水,吃一碗饭,为了办案这冰天雪地的骑着电动车跑了大半个城市,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局的同志们……”
2月18日当天,雪花纷飞,天气寒冷。但是申请人刘女士却满怀热情冒着雪赶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局送来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和一面特制的锦旗。
她到底是要感谢什么呢?故事还要从2013年说起:
张某是一家物资机械公司的法人,2013年至2015年间,张某以需要资金为由分三次向刘某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5%。张某按约向刘某支付利息至2015年4月,随后便没了下文。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将张某告上法庭。2017年,法院判决张某返还刘某借款并支付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自2015年5月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纪朋飞接到该案后了解到,张某在几年间内离异再娶,生意失败公司运营惨淡,二婚妻子携款外出下落不明,此时的张某已经是负债累累。通过查询,纪朋飞并未找到张某可供执行的名下账户财产。而近两年,张某基本都在外地要账,很少回到许昌。
既无法让张某现身,也找不到其名下财产,案件一时难以进展。正当纪朋飞愁眉不展时,申请人刘某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原来,刘某无意间得知张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理财保险产品。
得到这一消息,纪朋飞立即到保险公司进行查询,在其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纪朋飞了解到张某已经连续多年交纳了15万余元的保险费用。为此,纪朋飞及时出具裁定,将张某名下保险单予以冻结。
随后,纪朋飞到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冻结扣划手续。谁料,在之后的转款过程中,由于保险公司只面对四大行办理业务,无法将相关费用直接打到刘某个人账户。当时法院执行局所有车辆都外出办案了,虽然天空下着小雨,但纪朋飞和另一名办案同志没有丝毫犹豫,立刻骑着电动车赶到保险公司,成功将15万余元执行款汇至法院执行账户,并于当天转给刘某。
“那个骑电动车的年轻同志告诉我腿都冻麻了,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想请他吃碗热饭他都谢绝了,后来我买了牛肉火烧,他们却坚决不吃,又让我拿回家了。遇上这样的好法官、好同志我真的感激不尽,一定要来送一封感谢信表达我的心意!”
申请人刘某提及此事感动不已,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并亲手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执行局负责人手中。锦旗上“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八个大字,透露出执行干警们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和公正严明的浩然正气。
“下一步,我们会尽快将张某公司已经查封的机器设备进行拍卖,用于抵偿刘某剩余债务,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起该案后续执行举措,纪朋飞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