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马上履行义务,可不可以赶紧把我从失信‘黑名单’撤销,现在买个火车票都难啊……”
2月27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付某某电话,表示愿意尽快履行义务,请求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除名。
2018年1月19日,付某某向李某某借款4万元装修房屋,利息由付某某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期满后,付某某偿还了借款的部分本金及利息3万余元,剩余本金未偿还。后付某某一直“人间蒸发”,万般无奈下李某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法院受理后,判决付某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
执行中,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付某某与李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做了履行计划,但付某某未按计划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对未执行的案款进行追偿,并依法将付某某列入失信“黑名单”系统中进行曝光。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和法院全方位制裁,“处处受限”的被执行人付某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尽快偿还剩余的执行款项。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一段时间以来,有钱不还的“老赖”数量不少,有的玩失踪,有的直叫穷,让法院判决难以落实。可现在这种耍无赖的方式行不通了,因为一旦成为“老赖”,法院就会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飞机、高铁都不能乘坐,高档酒店也不能去,银行存款也会被冻结。该措施与罚款、拘留、打击拒执罪等惩戒手段形成合力,促使了一大批案件快速有效执结。据悉,2018年至今,襄城县人民法院共将1687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库,其中521人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