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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还债男子诓走女友十余万 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9-03-06 10:05:13


    男子翟某与女友马某谈恋爱期间,虚构出车祸需要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给老师发工资等事实,先后多次骗取马某十万余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2月25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翟某退赔被害人马某经济损失73100元。

    2018年初,翟某与马某相识相恋,几个月后,俩人的感情正处在上升期。为了还自己的债务,翟某利用女朋友的同情心,谎称自己在郑州发生了车祸,需要赔偿对方,骗取马某2600元。数十天之后,翟某又虚构出因担保问题需要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的事实,骗取马某5.5万元。见马某如此信任自己,几天后,他又撒谎称自己经营的一家教育培训中心老师需要发工资,骗取马某4万元。随后,翟某又虚构要向其父亲展示自己财力的事实,骗取马某5500元。几件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察觉到了不对劲,经过核实,马某发现翟某的所作所为都是虚假的,当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案发后,翟某家属赔偿马某共计3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翟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恋爱中,无论男女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要有自己的认知和判断,难以判断时,多询问自己身旁的亲朋好友,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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