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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刚柔并济挽亲情 儿子支付赡养费两万元

  发布时间:2019-04-11 15:31:46


    都说母爱恩深似海,但许昌市的一男子张某不仅不赡养母亲,还因每月260元的赡养费两次与母亲对簿公堂。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更是与其母亲杜某玩起了十年的失踪。

    4月9日,此案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情法并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下,张某终于浪子回头,向母亲认错,并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

    今年70岁的杜某是某中学退休职工,育有三子,张某是其长子。杜某中年丧夫,一直与小儿子生活在一起。2007年11月,杜某生病住院,因医疗费与赡养费纠纷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其母亲260元赡养费,张某两个弟弟对判决无异议,但张某以自己是下岗工人,无力支付这260元赡养费为由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许昌中院二审后驳回张某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因每月260元的赡养费,张某与母亲两次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张某不是感念母亲将其抚养成人,帮其成家立业的恩情,反而觉得自己身为下岗工人,养活妻儿尚且不易,哪有余钱赡养母亲?为了不掏这260元赡养费,张某外出打工,一走了之,整整十年不与母亲见面。

    2019年1月,对儿子彻底凉心的杜某申请强制执行其儿子2018年全年赡养费共计3120元。

    因杜某年迈,既不知道张某人在哪里,也不知道张某身份证号。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先到张某所在辖区派出所查询张某户籍信息,在查到张某身份证号后,将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又找到张某所在居委会,发动张某亲友力量找寻张某,后张某亲友向执行法官提供了张某的电话号码。

    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后,告知张某他已被列入“老赖”名单,希望他履行法院判决,但张某仍置若罔闻。面对张某这种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情法结合,一方面用法律利剑震慑,一方面用母子亲情感召。

    在随后多次与张某电话沟通时,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张某,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若再不及时履行判决,法院将以“拒执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再打母子感情牌,从母子情深的角度让张某感念其母亲的养育恩情。在情与法的感召下,张某终于解开心结,从外地回到许昌,在亲友的陪同下向母亲认错,并支付了近两万元的赡养费。

    “感谢执行法官,不仅为我执行回来赡养费,更让我们母子重聚,消除了我们母子隔阂,我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面对儿子的巨大转变,杜某对执行法官含泪致谢。

责任编辑: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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