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你们赶快把我从限高名单上撤下来吧。你们都不知道,我做了多大的难才回家!”4月24日,刘某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负责执行此案的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3年10月,刘某向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如期归还,但到期后刘某未能归还借款。2015年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归还借款及利息。在案件执行阶段,刘某玩起了失踪。因刘某名下无任何财产,也找不到他本人,法院无奈下将案件中止执行,此案一直被搁置下来。
2019年4月,随着法院查找、惩戒机制的不断完善,执行此案的法院建议俎某恢复对此案的强制执行。4月19日,在俎某申请恢复执行后,办案法官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名单。
再说刘某一躲几年风平浪静,几乎把欠钱不还的事抛之脑后。4月中旬,刘某坐高铁到上海办事。4月22日,刘某办完事在上海高铁站购买返程票时,却发现自己因失信被列入限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及飞机票。身在喧嚣的人群中却无法返家,刘某的无助与懊悔一时涌现心头。历尽周折,终于返家的刘某深深体会到“失信寸步难行”的苦楚。
想到上了失信与限高名单后,不仅让自己出行受到极大限制,而且还得名誉受损,颜面扫地。思虑再三后,刘某返家第二天就主动到法院协商解决问题。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刘某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并与俎某和解,俎某申请解除对刘某失信及限高名单录入。
“随着法院惩戒机制的不断强大完善,‘老赖’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可以说失信后他们将寸步难行。这些惩戒举措也显现出巨大作用,去年以来我院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率大大增加。在此提醒‘老赖’,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面临的将是更为严格的惩戒措施。”执行此案的法官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