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执法为民的敬业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们,也让我公司的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实现……”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了一封来自湖南某公司的感谢信。
原来,湖南某公司诉鄂尔多斯某公司等一案,判决生效后,鄂尔多斯某公司迟迟不予履行,造成湖南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给工人们发薪水。断了薪水的工人们生计难以保障,连续多日围堵公司办公楼,公司运转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无奈,湖南某公司遂向许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许昌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该案后,当日即发出执行裁定、申报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组织两名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远赴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等地,查控被执行人鄂尔多斯某公司多个账户并足额扣划执行款。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25天,执行到位1200余万。
该案件为系列执行案件,案件之所以顺利执行,得益于两点:一是执行干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时、高效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干警冒高温,耐严寒,通过网络查控和现场调查等多种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控制。二是许昌中院财产保全机制和执行案件的协调统一。该系列案在诉讼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先后8次远赴内蒙各地,及时采取冻结、查控等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7个,控制了被执行人大量可供执行财产,为案件顺利执结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据了解,该系列案件中,许昌中院先后为申请人执行到位3000余万元,执行干警求实为民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申请人的好评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