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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开展夏季雷霆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9-07-09 08:22:20





    7月4日早晨,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夏季雷霆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在鄢陵县马坊镇,被执行人胡甲与申请人胡乙系同村人。胡甲向胡乙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但到期后胡乙多次催要,胡甲仍未还钱,故胡乙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胡甲偿还胡乙借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胡甲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胡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胡甲家中时,其家人称胡甲未在家。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在一楼储藏室里发现一个引擎盖,打开后发现藏在里面的胡甲,遂将其带回法院。在回法院的途中,胡甲与胡乙主动联系,联系后胡甲履行了部分义务,余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在安陵镇夏庄村,被执行人夏某欠申请人张某3万余元,当执行干警找到夏某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夏某满不在乎,依然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在请示主管领导后,当场做出了拘留决定。夏某看到拘留决定书后慌了神,立即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行动,鄢陵法院共出动3个执行团队,干警13人,警车3辆,辗转县城和5个乡镇12个执行现场,共拘传11名被执行人,2名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3案履行部分义务,拘留4人,扣押叉车一辆,电动汽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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