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用人性化执行手段、高效的执行业绩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赢得了社会的赞同。2008年1至11月底,该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82件,执行标的额达512万元,执结率达93%,全院平均执结周期同比上年缩短一个月。在日前召开的河南省襄城县人大常委会上,委员们在专题听取襄城县人民法院2008年执行工作汇报后,不约而同地给法院执行工作打出了满分。
开展人文执行,切实关注民生。襄城县法院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执行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坚持把执行和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和谐执行,案结事了。执行人员将采取强制措施放在第二位,只要有可能,对每个被执行人都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其心服、口服。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创出“执行法官寄语”新举措,即执行人员通过信函、电话、短信等载体,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从情、理、法角度的劝解之言,用温情话语改变专业固有的冰冷面孔和感受,拉近执行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促使双方执行和解。该院在执行张亮申请执行赵刚借款一案中,因双方矛盾较深,赵刚不但抵触情绪大,而且以自己患食道癌花钱很多为由,抗拒执行。经济极度困难的张亮见状,以上访要挟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为双方发送了一篇“执行法官寄语”。收到“温情寄语”后,赵刚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动员子女筹措10000元先行偿还。张亮得知赵刚的困境后,内心非常感动,自愿放弃剩余案款,案件圆满执结。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今年5月22日来中院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要求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常抓不懈。
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攻克执行难。襄城县法院准确把握执行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的特点,讲究执行艺术,协调各方力量,运用行政、经济、政治、法律、社情等多种手段,发挥多方优势,形成执行合力,有效解决了单靠法院一家难以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促使案件顺利执结。例如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在全县发动群众及时举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王晓军外出躲避执行10余年,从外地偷偷回家不足1小时,即被群众电话举报,使该案当天执结。李某申请执行吕某、聂某侵权一案中,李某老宅基地被收归集体后另外划得一处新址,然而新址占用了其所在村四组的少部分土地。虽然李某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镇建筑许可证齐全,但吕某、聂某等人仍阻挠李某建房。执行人员前去执行时,四组群众集体上前阻拦,甚至打出要集体上访的口号。为了既保证社会大局稳定又能使李某安居乐业,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执行人员会同县信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库庄乡党委、政府及库庄乡大庙村两委干部深入四组群众中做工作,并与36名群众代表多次座谈。同时,积极做好李某另选宅基地建房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两个月时间的努力,李某一案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