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许昌中院民一庭近10年的案件积压,在民一庭全体同志全力攻坚下,被彻底清除。截止2008年11月20日,该庭2008年二审案件501件(其中旧存132件,新收369件),审结案件497件,未结4件,结案率99%,调撤率33%,特别是新收案件调撤率近40%,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07年以来审理的近1000起案件零越级信访、零非正常信访,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
前几年,民一庭每年都有150起左右的案件不能按时审结,2007年5月机构改革后,民一庭把清除积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还特别注重办案质量,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该庭每个党员都率先垂范,全体同志凝成一股绳,既争办案、办好案,又协同办案,积极配合,有问题大家积极献言献策,遇到调解难题,大家分梯次、分层次去做工作,充分发挥战斗集体的合力。
二、牢记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审理每一起案件,都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把法律上的抽象公正变成群众认可的、实实在在的、触手可摸的公正。
三、针对群众的诉求,查找案件的突破点。近2年来,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当作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体验他们的立场和感受,把案件处理得既合乎法律,又合乎人情。
四、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审判质量和效果的标准。无论是调解案件,还是判决案件,都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联络,及时了解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现实问题,对症下药,不机械办案,切实解决当事人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