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到9月2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学习。
学习现场,党组成员领学《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许教办印发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材料(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调研指导主题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9月16日至18日在河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边认真听,一边做笔记,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学习。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清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丰富学习方法,以“三走”(往心里走、往实处走、往深处走)和“三结合”(个人学和集中学相结合、领学和跟学相结合、思想感悟和及时记录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学习,确保形式丰富,内容充实;要保证学习效果,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真正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用到实处,指导今后各项工作。
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一致表示,要把深入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9月20日下午,市中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集中研讨交流会。市委主题教育第八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崔志国等到会指导,市中院县级以上在家领导干部参会。
会上,4名党组成员对照党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联系分管工作和自身实际,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思考,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抓落实的方向和举措。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不仅提高了思想认识,也夯实了理论根基,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为今后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下一步要继续强化学习、忠诚履职、检视问题、及时整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