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满某龙等八人寻衅滋事、赌博一案和张某江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该两起涉恶犯罪案件,是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组织的第一次大规模集中宣判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社会群众旁听宣判。
满某龙等八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县夜市、KTV、酒吧等场所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最后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张某强等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方法和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襄城县湛北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首山焦化公司)所属货场(下称首山货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垄断一方,排挤竞争对手,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团伙。各被告人被判处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
本次集中宣判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彰显了打击黑恶势力、严惩犯罪的决心,坚持依法严惩,提升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效果,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为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