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许昌之美,树立我市双拥工作崭新形象,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激发社会拥军热情,提高我市双拥工作水平。按照省、市两级年度双拥工作安排,经许昌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度许昌市“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娘”评选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条件和方式
(一)最美拥军人物:从关心和支持双拥工作的我市各界人士中评选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双拥工作,关心国防建设,心系人民军队,深爱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双拥活动,热情服务双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在帮助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表现突出。
3.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群体,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获得市级以上同等荣誉的不在此次推选范围。
(二)最美军嫂:从户籍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家属及驻许部队现役军人家属中评选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支持强军兴军事业,鼓励配偶爱军精武、爱岗敬业、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
2.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在孝老爱亲、抚育子女、团结邻里、勤俭持家等方面事迹感人。
3.勤劳贤惠、自强自立,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和实际行动支持配偶安心服役。
4.相互支持、携手同行,共同营造良好家风,积极为配偶勤廉为政、担当作为提供坚强后盾。
5.获得市级以上同等荣誉的不在此次推选范围。
二、推荐评选步骤
成立许昌市“最美拥军人物”和“最美军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双拥办、许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双拥办。
活动时间为2020年4月至7月。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0年4月20日前)
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广大军民宣传许昌市“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评选活动主题,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军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利用报刊、互联网、各类自媒体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
1.“最美拥军人物”的推荐。各县(市、区)双拥办按照标准条件,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市直单位候选人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提名推荐,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最美军嫂”的推荐。各县(市、区)双拥办联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驻许各部队政治机关直接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3.报送推荐材料。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许昌市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审批表)、《许昌市最美军嫂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一式3份,1000字以上)、一寸免冠照及工作(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上报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cswj2019@163.com,联系电话:2962810)
(二)评选评审阶段(2020年5月16日-6月30日)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由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评选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评选评审,最终确定10名“最美拥军人物”,10名“最美军”。
2.结合“八一”建军节纪念活动,对评选出的10名“最美拥军人物”,10名“最美军”进行表彰。
(三)集中宣传阶段(2020年8月)
通过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市“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典型事迹,掀起学习典型的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情系国防、无私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最美援军人物”“最美军嫂”评选和宣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