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认真做好“调解年”调研工作
作者:许昌县法院 葛现军 发布时间:2008-12-23 15:36:15
为认真做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关于明年在全省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的指示精神,建立“全程调解、全员调解”,“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大调解格局,12月23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宝生一行在许昌县法院院长孙福现的陪同下,来到该县法院所属的五个基层法庭进行认真调研.
张宝生副院长就全省开展“调解年”活动的现实意义和精神实质做了阐述,并对基层法庭创新调解机制、灵活使用调解手段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