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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法院用“三个至上”统领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09-01-08 11:15:50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襄城县法院立案庭增强国情意识,在思想上深刻理解“三个至上”,在工作上全面实践“三个至上”。

    一是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立案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人民群众对保护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人民群众对维护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是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最重要的目标追求,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县、全院工作大局,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矛盾,各类纠纷,认真体察和重视社情民意,对群众生活,群众情绪,群众要求身同感受,站在社会大背景下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立案,并积极探索和推进工作创新。

    三是把严格公正文明立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立案信访工作的生命线,忠于宪法法律,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完善监督机制,以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立案信访工作的能力,提高应对复杂问题和局面的能力,守住公平正义底线。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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