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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丨榜样风采:许昌中院审监庭法官助理——冉红友

发布时间:2022-03-17 15:19:02



    冉红友,男,中共党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到法院工作11年,他连续多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获得嘉奖多次,2020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特赦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以来,他参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000余件,民事、刑事、行政再审案件230余件。

    2017年进入审监庭以来,冉红友和同事们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要求依法办案,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案件实体条件,严格遵循办理程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罪犯丁某故意伤害减刑一案中,减刑卷宗材料中有本村村长书写的收到条一张,显示收到民事赔偿款1.8万元,署名是负责民事调解的人,但是并不能证明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已经收到该笔款项。刚开始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合议庭认为该证据不能认定受害人已经收到该笔款项。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冉红友到丁某老家(南阳市镇平县)走访原案件相关人员,找到负责办理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但是因为时间太久,相关线索难以查证。几经周折后,终于找到了负责民事调解的调解员,他说是他亲手把钱交给了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家属也同意谅解被告人丁某。至此,是否赔偿到位彻底查清,从而给予丁某从宽处理,多减两个月刑期。丁某的家人感动落泪,感谢法院查清案件事实,给予丁某公正处理。

    在减刑、假释案件中,冉红友深知减刑假释对刑罚执行工作和罪犯改造的重要意义,多减或少减都将对罪犯改造造成不良影响。办案过程中,他配合法官严格把握裁判标准,强化案件实质性审查,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公正规范、阳光透明,让罪犯心服口服,促进他们更好改造,所办案件没有出现罪犯投诉及家属信访情况。

    审监庭的案件种类多、矛盾大、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冉红友不是就案办案、一味追求案结事了,而是真正深挖问题症结所在,力求化解当事人心结。

    许某与柴某离婚二审一案中,柴某以婚后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沟通以致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而许某辩称二人感情不错,女儿尚小,拒绝离婚。一审法院认为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还未达到婚姻感情破裂的程度,故驳回柴某诉讼请求,柴某上诉。作为一名法官助理,二审中冉红友负责该案的庭前调解工作。他认真翻阅卷宗并分析案情,面对该案双方缺乏沟通,彼此不了解对方真实想法,也不愿意向对方服软的情况,冉红友决定,先从倾听做起。

    调解中,双方针锋相对、剑拔弩张,纷纷气愤地数落对方的不是。面对激烈的矛盾,冉红友先是选择倾听,时不时点头以示赞同,让双方心里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了解双方心理动态后,冉红友开始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经过这样几轮的交流和沟通,双方误会有了一定消解,均表示可以再考虑一下离婚的事。冉红友趁热打铁,继续积极引导双方,并从亲情角度进行感化。终于,在他的劝说下,两人红了眼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想离婚了。就这样,一个积怨颇深的离婚纠纷被解决了。事后,双方均对冉红友的认真倾听表示感谢,说正是他的耐心倾听让他们打开了心结,消除了误解,避免了家庭的破裂。“公正审判不难,难的是真正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倾听当事人的内心感受,让其敞开心扉,更有助于矛盾的化解。”冉红友表示。

    作为法官助理,冉红友承担着接收案件材料、初步审查、立案、报送各项材料、协助开庭、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虽然每天任务繁忙,但他从不抱怨。放下手中的工作,脱掉身上的制服,冉红友也是丈夫,是儿子,是父亲。每天早出晚归,把两个孩子丢给妻子,父母身体不好,也不能常陪伴左右。为此他觉得亏欠家人很多,可因为他深深爱着为民主持公道和伸张正义的司法工作,便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舍小家是为了大家的祥和安定。

    荣誉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冉红友的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称赞。他始终把公正与效率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平凡的岗位上,行使着审判管理与监督质量的重要职责,用青春谱写着对法治的信仰与坚守,用平凡的故事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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