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高案件鉴定的质量和效率,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黑名单制度(试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常见类别鉴定材料基础清单指引(试行)》。
司法鉴定黑名单制度规定了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列入黑名单的启动程序,明确了可列入黑名单的14项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制定了列入黑名单后应采取的具体惩戒措施,该制度有效约束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的行为,完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动态管理机制。
委托鉴定常见类别鉴定材料基础清单指引中详细列出了十大鉴定类别的鉴定材料清单,并对再次补充完善所需鉴定材料提出了时限要求,这有助于缩短鉴定周期,提升司法质效。
该院司法鉴定技术处负责人表示:“要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结合自身司法技术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不断完善改进动态管理措施,密切关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态势,适时在鉴定材料基础清单指引中增加新的类别,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司法活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