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下午,许昌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就贯彻落实张立勇院长讲话及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全市法院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畏难情绪,切实做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二是工作要加大力度。这次集中清理活动目标明确,时间集中,任务紧迫,全市法院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清理积案工作。一要加快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二要重点做好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等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三要进一步做好涉执信访案件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全国人大、最高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督促落实。
三是结案要严格标准。全市法院要严把执行案件的报结程序、报结手续,确保“清积”活动扎实开展、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是方法要和谐文明。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文明执行、和谐执行。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特别是对无执行能力案件,要坚持“救急、解困”的原则,帮助面临困境而又无其它救助渠道的申请执行人,维护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清积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要进一步加强与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联系,定期汇报执行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机关的支持;要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与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保证问题的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要总结完善各院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整合执行资源,强力推进集中清理活动的开展。
最后,梁院长要求,会后要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这次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会议,对“清积”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