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许昌中院在襄城县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工作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进会暨人民法庭现场观摩会。会议由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朝娟主持,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张亚,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王秋霞,各基层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全市人民法庭庭长等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来到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实地观摩了法庭文化长廊、庭史馆、审判庭、党建室等场所,城关法庭庭长李欢详细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庭工作情况,现场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做法和经验与到会法庭庭长展开交流。
会上,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张亚通报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并下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通知》;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和长葛市法院增福庙法庭分别就本法庭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结合当前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华指出:虽然上半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各基层院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发展不平衡、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推进缓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力度不够、法庭自身建设强基导向不足等突出问题。
针对下一步工作,张玉华副院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认识明确、思路清晰。人民法庭工作要由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安排,法庭庭长作为法庭第一责任人,要对具体工作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紧盯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再审审查率等核心指标,加强条线指导,压实一审中心主义,力促案件一次性优质办结。三要精准定位,推动人民法庭布局优化和职能调整实质性进展。要坚持“三个便于”原则,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立足于服务辖区中心工作、解决法庭辖区内多发性纠纷和贯彻人民法院重点工作等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化人民法庭。三季度要将立审执一体化法庭建设推进到位,切实开展工作,发挥实效。四要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加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力度。中院将对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测评体系,对各基层院枫桥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持续开展人民法庭现场观摩,形成常态化法庭督导方式和交流机制。五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选优配强法庭人员,制定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法庭安保。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