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许昌学院法学院的32名大学生来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启他们为期两个半月的实习生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玉峰,许昌学院法学院院长周耀宏,副院长冯振强,教研室主任孙敬良,中院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了实习生见面会。
见面会上,吕玉峰副院长代表党组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许昌学院长期以来对中院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大学生们珍惜来中院实习的机会,通过实习锻炼,能够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解和认同,提升司法实践能力。一是做法律的忠实信仰者。“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作为每名法律人,都应该把对法律的信仰根植于内心,用法律规范行为、言行。二是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公平正义就是法律人的道德准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内心的坚守。三是做弘扬法治精神的燃灯者。照亮别人、照亮周围、照亮星空,接续良好传承,用心用情去弘扬法治精神。“当火炬传到你们手中时,希望那火焰将格外辉煌。”
许昌学院法学院院长周耀宏对中院为实习生提供的良好实习环境表示感谢,希望实习生能珍惜实习机会,严守实习纪律,尽快熟悉工作流程,在司法实践中,加强磨炼,坚定信念,增长本领,努力有所作为,向阳成长,不负韶华,勇敢迈出人生大学的第一步。
会议宣读了许昌中院关于实习生管理暂行规定,对实习程序和实习期间管理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实习工作纪律提出要求。
实习生们表示,中院的实习生活能让自己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相融合,自己会珍惜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不断提升自我本领,把人生理想融入热爱的司法事业中,在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坚守初心、绽放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