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长葛法院“开庭提醒”彰显司法为民情

  发布时间:2009-02-02 17:06:58


    “多亏了法院的开庭提醒电话,要不将耽误开庭,和原告也达不成协议了。”刚刚与原告楚文正达成协议的翟三峰边走边说。有这样经历的绝非翟三峰一人,这是长葛法院今年元月开始的“人性化审判”新举措带来的新气象。

    一段时间以来,法院送达开庭传票后有一个月的举证期限,往往造成当事人疏忽而耽误开庭,法院只有缺席判决。这样以来,不仅影响了案件的调解率,也使当事人对法官有误解,对判决有意见。针对2008年以来民事案件缺席审理明显增多的情况,该院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结合省高院提出的“调解年”活动,提出了坚持“和谐司法理念”,推行“人性化审判”的举措。要求庭前对双方当事人再进行电话通知,提醒其按时出庭。对确实无法避免的缺席案件,主审法官也要尽量征询其意见和要求,提高服判息诉率。今年1月12日,该院增福庙法庭通知孙小敏与时卫平离婚一案开庭时,得知时卫平远在辽宁营口一外资服装厂工作,接到法院寄去的开庭传票后,就没有打算出庭的情况时,及时征询他的意见。然后做原告的工作,最终原告同意了他的离婚条件。当收到法院寄去的判决书时,时卫平随即给法庭打来电话,在表示服判息诉的同时,也表示了对法官的感谢。这一措施实施一个月以来,全院民事审判庭和六个法庭共打提醒电话120次,减少缺席开庭30次。不仅增加了调解结案的机会,也增强了法官与当事人的亲和力。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7834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