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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执行救助情暖人心

  发布时间:2009-02-03 11:42:52


    “天都这么晚了,你们不怕冷跑这么远到俺家为我送来了救助金,如果不是这救助金,我们两老头子都不知道年咋过呢?还是共产党好、法院亲呀!你们一定要喝口水再走......”1月20日18时,家住河南省襄城县十里铺乡高庄村的尤老汉和其82岁的老父亲接到该县法院法官送来的500元救助金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襄城县人民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将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较为困难的执行案件纳入执行救助范围,重点保证极易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三养”等纠纷案件,将涉案当事人为农民、下岗工人、低收入者、孤寡老人列为优先救助对象,切实把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措施落到了实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据悉,该院近两年来共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58万元。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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