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许昌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全省法院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上,传达贯彻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常委高委、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的重要讲话。梁开生院长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院党组、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党组会、院务会、庭务会要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洁守纪意识。
二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加大“五个严禁”宣传力度,利用许昌法院网等媒体,采取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五个严禁”规定的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随时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把“五个严禁”印制成提示卡片,要求每个干警随身携带,做到熟识熟记,增强遵守规定的自律性和自觉性。
三是落实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要结合省法院安排部署和全市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任务要求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是成立问责办公室。对上级法院通报的案件,赴京赴省再次上访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当事人反映有重大违法审判问题强烈要求改判的案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认为可能存在违法审判批示要结果的案件,以及领导指示要求追责的案件,问责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并确认为违法审判的案件,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违法事实、主观过错和产生后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五是强化督查的力度和密度。要把“五个严禁”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成立督查组,制定详细的监督措施,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到全市法院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把2009年确定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严究年”。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忠于职守,坚决克服老好人的思想,要敢抓敢管,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手软、不护短、不迁就。
七是要加大审务公开力度。中院一审案件生效裁判文书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上网,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生效裁判文书要在6月底前全部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