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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五项措施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09-02-04 15:38:26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襄城县法院迅速行动,以院务会、全院大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五项措施确保农业增收、农村稳定。

    一是建立农民维权“绿色通道”。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直接转入速裁程序,争取在20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快速审结;对于不适宜速裁程序的案件也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努力缩短审理周期。  

    二是加强诉讼指导,切实履行释明义务。立案庭指定一名接待人员,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情况告知农民。在诉讼进行中,法官切实履行释明义务,帮助农民依法维权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免诉讼费;与法律援助中心疏通关系,生活困难的农民持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家庭贫困证明直接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加强诉调对接,从源头上维护农民权益。与司法、公安、农业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工作,将涉农案件纳入监控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农业局、信访局等相关机构,动用全社会力量,保障农民权益及时、全面实现。

    五是加大涉农案执行力度。从2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三农”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广泛采取“非常6+1”执行威慑机制,即:动用“财产申报、委托调查、专门查询、媒体曝光、有奖举报、限制高消费”六项执行方法,实施一条对拒不执行者加大罚款金额并予以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严厉强制措施,促使“三农”案件大面积执结,确保农民权益得到保护。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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