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5 15:54:44
河南省许昌监狱向本院提请罪犯李旭等204人减刑案件,现将应公开审理的155名罪犯的相关情况予以立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五天(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箱或举报电话等方式提出。
信箱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前进路东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举报电话:0374-2929502
附件1.提请减刑建议书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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