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14:55:04
河南省许昌监狱向本院提请罪犯刘一康等194人减刑案件,现将应公开审理的149名罪犯的相关情况予以立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五天(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箱或举报电话等方式提出。
信箱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前进路东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举报电话:0374-2929502
附件.2024年第一批减刑建议书(149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9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