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省法院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院党组将200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为“严究年”。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专门成立了问责办公室。
该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案卷进行评查,包括本院和基层法院当年审结的各类案件;对院党组安排部署的单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明察暗访;对反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包括被上级法院通报的案件,赴京赴省再次上访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当事人反映有重大违法审判问题强烈要求改判的案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认为可能存在违法审判批示要结果的案件,以及领导指示要求追责的案件。问责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并确认为违法审判的案件,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违法事实、主观过错和产生后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问责办的成立对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打造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法官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