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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3 17:01:58


河南省第三监狱向本院提请罪犯刘催强等51人减刑案件,现将应公开审理罪犯的相关情况予以立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五天(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箱或举报电话等方式提出。

信箱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前进路东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举报电话:0374-2929502

附件:河南省第三监狱第二批有期减刑建议书38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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