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长葛市法院推行法官廉情公示制度从严落实“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02-12 11:08:13


    长葛市法院在2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度法院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全院干警重申最高法院新近发布的“五个严禁”硬性规定,提出要尝试推行“法官廉情公示”制度,以公开保廉洁,努力创出法院队伍建设的新特色。

  推行“法官廉情公示”制度,是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的新举措,在干警中引起热烈反响。法官廉情公示将从本人家庭情况、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各个方面进行公示,特别要对中层以上干部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情况进行公示和督查。在法院大厅设立法官廉情公示栏,院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法官廉情公示一次,每次公示三天,对违犯禁令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查处促落实,真正树立起制度的权威,真正发挥制度的“高压线”作用,绝不网开一面,绝不养痈遗患,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维护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2792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