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许昌中院组织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监察室全体人员,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收听收看了最高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中院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会议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人民法院自身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要紧密结合就要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廉政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三要以“读书思廉、文化倡廉、审判促廉、家庭助廉”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为反腐倡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要扎实开展好“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努力在党性修养上取得新成效,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果,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以示范带动为途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成领导干部的“龙头”示范带动效应。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把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成风清气正、务实团结的集体,真正发挥表率作用,成为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领头人。三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 “廉政承诺书”,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要建立健全法官绩效档案和廉政档案。
三是以“五个严禁”为重点,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结合省法院,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市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要求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二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许昌法院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辖区群众对“五个严禁”规定的知晓率,扩大影响面;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随时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把“五个严禁”制成卡片,让每位干警随身携带,做到熟记于心,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三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行垂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
四是以“阳光作业”为主导,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一要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二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三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把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好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四要把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作为社会各界监督的媒体,把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五要加强对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五个严禁”涉及到的特殊场所、领域和群体的防范监督。
五是以严查深究为手段,坚决维护法官职业形象和荣誉。一要严格责任追究,把2009年确定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严究年”。二要充分发挥问责办公室职能作用。凡经问责办公室审查并确认为违法审判的案件,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违法事实、主观过错和产生后果,对审判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三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把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法立案、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
会上,梁开生院长分别与中院党组成员、六个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