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9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2024年2月2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将巡视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班子和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进法院高质量发展实践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月2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当天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明确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按照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和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中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列出整改台账,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实抓细抓好。二是深入检视反思,坚持从思想上查摆。7月1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整改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既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又主动认领班子存在问题、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三是抓好整治整改,坚持从行动上落实。按照省院统一安排,从严从实开展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等7个专项整治,6月底,对各部门和各基层院整改情况开展了逐项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基层院下发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经过重点督办和深入整改,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注重常态长效,坚持从制度上严管。注重发现整改中的共性问题,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13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机制。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全面抓,以上率下,全程参与。一是带头推动整改。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及时督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牵头负责4项具体整改任务,带头抓整改落实。二是压实责任链条。3月19日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责任落实不推诿、对标问题不遗漏、对标先进不迟滞”,强调对照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逐条逐项落实,对账销号。三是严格对照检查。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认真审核其他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率先开展自我批评,带头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营造了严肃认真的氛围。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责任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相关要求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领学导读、交流发言、集体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建议。制定《中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学习效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二是动态更新宣传阵地内容。及时在官方网站补充完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要点及报告解读等相关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持续在许昌中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全会公告、全会精神解读等相关文章,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和宣传氛围。三是建立宣传管理长效机制。制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稿件发布管理办法》,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阵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各版块内容的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和平台更新准确、及时。
2.修复政治生态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到许昌监狱参观感受、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专项整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党员完成线上党纪学习教育培训。三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增强对重点领域的制度约束力。
3.开展以案促改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案促改。高标准完成警示教育、查摆剖析、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环节工作,以身边人切实警示教育全体干警。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持续落实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运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做好“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纪政务处分的后续执行工作,及时通报,深入检视剖析。
4.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职责,精准识别陷入困境有重整价值的企业,依托府院联动开展预重整工作。二是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提高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发挥管理人协会的积极作用,制定《许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营商环境和业务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监督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换届选举,成立营商环境和业务指导委员会,为服务企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学习交流。举办“莲城破产法大讲堂”,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就管理人与法院的关系进行授课,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5.涉诉信访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带头化解复杂案件。召开全市法院信访条线会议,对基层法院涉法涉诉的重点案件,由主管副院长亲自部署、全程指导参与,到各基层法院指导和督办信访攻坚工作。二是开展全市法院涉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专项行动,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三是针对重点信访工作精准统计分析,点明问题,提出要求,积极推动判后答疑工作。
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联动交流。召开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就人民法庭配合基层治理单位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培训。二是优化人员配置。配置诉前调解专职分流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信息专员和调解工作指导员,实现辖区基层治理单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对一指导。三是清单化管理。建立全市法院立案条线问题责任清单,要求各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中院定期汇总工作情况并下发通报,督促提升诉前调解工作质效。四是制发司法建议。强化研究论证,做实类案司法建议书和综合司法建议书前期调研工作,建立重大事项、典型问题司法建议前置征询机制。
(二)着力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强化严的氛围方面
7.党组带头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表率作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主体责任。院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强化落实。制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召开全市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三是从严管理。要求全市法院干警树立“作风决定作为”的理念,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持续在“重实践”中“建新功”;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暨廉政集体谈话会议,党组书记作警示教育讲话。
8.督察监督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督察工作制度。制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督察工作协作区制度的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加强全市法院督察条线工作。二是加强条线培训。组织两级法院督察骨干人员到省法院参加督察条线培训,系统学习法官惩戒、内部审计等督察部门主业主责内容,提升督察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拓展督察范围,联合执行局、立案一庭开展执行工作和信访专项实地督察;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线上智能督察。
9.审计监督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院党组研究制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由中院督察部门牵头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的责任体系。
10.案件资金清理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汇总核查。建立诉讼费未退和案件款未发案件台账,要求各业务庭室和基层法院限期核查清理。二是应退尽退。各业务庭室及时核对案件资金情况信息,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案件限期办理,完成案款发放。
11.项目招标监管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招标程序。督促院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履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标严格按照程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下进行。二是强化制度规定学习。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一体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制度规章,重点抓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采购法律文件、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修订完善内审机制。发挥内部审计纠错预警功能,切实加强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1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对在用项目运行效果开展评估,严格审核把关,对拟新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审查、充分论证,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二是严格规范各部门自建系统管理,对于2024年计划建设的信息化自建系统,按程序向省法院履行审批程序。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和监管,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支出全部列入院党组议事日程,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驻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列席监督。
13.立案工作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更严落实立案登记制。各基层法院立案庭每周开展集中学习,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贯彻落实立案容缺机制。明确可以容缺的次要材料和可以容缺的瑕疵内容,对于符合条件的容缺立案。三是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畅通不立案投诉渠道,通过律师联络群、立案办公电话等渠道受理立案问题有关投诉,经核实反映属实的及时立案。四是广泛征集意见建议。4月2日召开两级法院立案条线律师座谈会,听取广大律师队伍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保障律师执业十条措施,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14.刑事审判质效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审判效率。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和任务分工,优化合议庭配置,合理安排案件排期,节约司法资源。二是强化条线指导。运用法答网、案例库加强条线指导,强化类案同判,统一裁判尺度。三是规范案件移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案件移转,对案件移转周期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移转。
15.执行规范化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和远程视频指导会,开展业务指导,规范执行流程,提升辖区法院执行质效。二是落实执行节点管控。开展节点监管提醒,发布超期工作通报,对超期案件进行提醒,全面提升结案效率,压降超期案件数量。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交办案件及时督导办理进度,对执行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令相关法院对通报问题进行整改。
(三)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16.落实“三个规定”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平台填报的通知》,提出强化落实措施,落实案件倒查制度,让干警充分认识到严守“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树牢“逢问必录”自觉意识。二是领导带动。“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带头主动填报,主动记录报告案件被干预过问情况。三是广泛动员提醒。每月自20日起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全体干警按时、正确填报,同时管理员当月对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类别适用错误等问题立即退回修改,确保干警填报规范、按时。
17.违规经商、违规参股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院正式干警、离职退休人员及干警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同时对临时聘用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全体干警再次开展自查,并填报自查表。
1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排查管理。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明确办公用房使用部门管理责任,完成部分办公用房调整、功能重新定位,定期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回头看”。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办公用房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并在我院内网网站进行公示。三是自上而下强化约束。院党组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规定,各支部集中学习《全市领导干部饮酒“十不准”》,加强党员干警婚丧嫁娶宴请报备制度的落实,在法院内网解读政策规定和报备具体内容,确保干警具有主动提前报备意识。
19.工作作风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文书制作水平。建立定期裁判文书交叉评查制度,组织各基层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互评互查裁判文书质量;开展全市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市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二是规范信访接待。召开信访窗口工作纪律整顿会议,对值班人员及时提醒,在接访桌前摆放接访工作“六要”警示标牌,提醒接访人员注意接访纪律,耐心向群众释法明理。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每季度安排专人对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减刑假释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总结,每季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讨论,并向省法院报送工作报告。
(四)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大力推进素质强警方面
20.破解人案矛盾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二是鼓励年轻干警到基层锻炼。选派年轻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入额,积极报请省法院推动员额逐级遴选,达到示范效果。三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院庭长办案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院庭长入额后必须履行审判职责,禁止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强化制度约束。
21.人员结构质量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人员配置。通过审判流程大数据分析,杜绝挂名办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及时调整更新调研人才库成员。吸纳写作能力和写作意愿强的青年法官、干警充实到调研案例人才队伍,将人才库成员结构延伸至各部门,为调研案例成果产出、转化提供重要依托。三是加强调研案例人才库统筹管理。利用好专委会、审委会两个平台,对优秀案例“早发现、早培育”,与承办法官沟通,为其编写案例提供帮助。四是培育优秀裁判文书。印发全市两级法院《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打造精品裁判文书的通知》,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22.激励担当作为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人员。印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许昌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人员的通知》,调整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党组书记、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并将成员名单印发全市法院。二是完善制度机制。6月5日,许昌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明确由委员负责登记受理法官的诉求和控告,并指派委员开展调查、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对合法权益受侵害法官给予援助,开展抚慰工作等,推动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质化运转。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履行援助、协调、督促落实法官权益保障措施、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责,为法官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23.组织建设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编印《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汇编》,下发至全院各党支部,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筑牢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根基。二是提高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之外,分别到其中一个分管部门党支部列席参加,予以指导点评,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完善党员档案资料。将发展党员流程纳入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完善党员档案归档流程。各支部定期自查自纠,并组织开展各支部党务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4.干部档案管理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完善。对本院存放的人员档案进行扫描、分类、排序、装订并进行档案查缺,缺失材料及时补充完善。二是加强设施和人员配置。对档案室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管理、有机联动、智能处置的功能;加强业务培训,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政治轮训,提高干警档案规范意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档案工作提档升级;指定一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党员同志任专职档案管理员,从事档案工作,对档案材料收集、接收转递、借阅程序等进一步规范。三是从严审核档案。坚持“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深入调查核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29291;邮政信箱:许昌市前进路中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461000;电子邮箱:xczyjcc@163.com。
中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