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亚峰代表:
您好!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生产生活方面关心关爱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规模的扩大,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不断增加,该群体的生存状况、生活环境关系新农村建设、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一老一小”的司法权益,现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保护和教育结合,构建特色司法保护体系。持续深化与妇联、关工委的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教育指导工作做深做实。坚持将未成年人审判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对监护失职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适时发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立足少年审判职能,打造集合家庭教育指导、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家风传承等功能的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着力推动“依法带娃”。借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这一过程,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引导更多的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助力“幼苗”成长,撑起“护老安全伞”。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题开放日”、“春蕾计划”助学等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联合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防骗防诈意识,引导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守好“钱袋子”。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完善诉调对接、多元调解机制。坚持强基导向,贯彻落实十五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指导调解司法职能,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培训,坚持“德法共治”柔性处理涉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案件,提供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暖,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